长沙市粮食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长沙市粮食局 时间:2018-02-08
长沙市粮食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长沙市粮食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发展战略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调动市级储备粮油的建议;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制定粮食安全预警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粮食价格预测;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最低价收购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
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市级储备粮油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承担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油总量规模、总体布局;协调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与市级粮食购销的关系;指导县(市)粮食局建立县级粮油储备,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市粮食质量标准,指导企业执行粮食质量标准;负责全市粮油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粮食会展;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的推广;完善全市粮食市场体系,搞好粮食市场行情的分析预测;协调有关部门对粮食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指导全市粮食行业的财务核算,督促检查各项粮食风险资金、专用资金的拨补、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市粮食行业重点项目的审核、申报与管理。
负责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加工、仓储设施规划;负责全市社会粮食统计工作。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长沙市粮食局设办公室、购储与统计处、法规与信访处、资产管理处、行业发展与指导处、人事处、监督检查处、机关党支部、工会、离休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以及长沙市粮食局直属分局(加挂长沙市粮食监察执法队和长沙市粮食质量监测站,下同)、长沙市粮食局粮食干部职工学校2个二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长沙市粮食局机关
2、长沙市粮食局直属分局
3、长沙市粮食干部职工学校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的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粮食局归口管理的粮食统计调查及监督执法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112.9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年年初预算数1491.98万元,同比上升41.62%,主要是工资调整、人员新增以及退休人员工资的列入。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112.92万元,其中:干部教育209.36万元,行政运行1856.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万元,粮食信息统计12.5万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6.46万元。上年年初预算数1491.98万元,同比上升41.62%。主要是工资调整、人员新增以及退休人员工资的列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2.9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046.3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6.5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8万元,粮食信息统计调查12.5万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6.46万元,主要用于长沙市粮食局机关及直属分局的粮食统计及供需平衡调查、粮食行政监督执法及节粮爱粮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方面;干部教育支出209.36万元,主要用于长沙市粮食干部职工学校教学业务补助等方面。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无收入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局机关本级1家行政单位及直属分局、粮食干部职工学校等2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26.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1.8万元,印刷费0.8万元,邮电费5.2万元,差旅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7.3万元,培训费2.7万元,公务接待费4.3万元,劳务费1万元,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21.5万元,工会经费福利费8.6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2万元等。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17年预算增加10.05万元,上升4.64%。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5万元(购置0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6.2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单位使用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加上单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大幅降低,没有因公出国任务安排。
3、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度单位政府采购计划为1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万元,工程项目支出100万。实际采购时,数量、金额我单位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2018年2月8日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部门绩效目标表
公开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