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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粮食局委员会关于局领导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长沙市粮食局  时间:2014-11-13

局属各单位党委(支部):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将局领导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通知如下:

一、领导班子责任内容(一)落实廉政责任。党委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督促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己,严格管理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二)确保政令畅通。坚决维护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党章和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纪律观念教育,牢固树立讲党性、讲规矩、讲程序、讲纪律意识,严肃查处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的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为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确保强农惠农政策、粮食储备安全、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六个走在前列”、“一推行四公开”和“两帮两促”、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的落实,加快推进全市粮食行业现代化发展进程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三)深化作风建设。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以及市委相关规定精神的落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新规,组织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办公用房、差旅费与会议费管理等事项。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扎实开展群众路线主题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四风”问题。(四)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坚决支持纪检部门依纪依规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协调和帮助排除办案阻力,及时讨论并按党纪政纪条规审查纪检监察部门呈报的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五)规范用权行为。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坚持和完善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完善机关“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政自律教育。认真执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 —2017年工作规划》,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惩防体系建设。

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内容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坚持执政为民。关注民生,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谋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好事实事。(二)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和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参与搞好本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相互间的协作、监督,抓好分管工作任务的落实。(三)遵守《廉政准则》。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育和管理好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廉政准则》,进行自我剖析,深刻反思,自觉律己。(四)如实报告事项。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按规定要求,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做好领导干部廉政登记簿的记录,自觉接受组织、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三、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分解党委书记、局长陈旭:主持市粮食局全面工作,联系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党委委员、副局长胡力克:分管办公室、人事处、机关总支、机关工会和共青团工作,负责城市拆迁拆违工作。联系长沙凯雪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长沙市粮油食品工贸公司。对职责范围内和所分管的部门、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东义:分管资产管理处工作。协助联系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湖南湘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对职责范围内和所分管的部门、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委委员、工会主任郝玉仑:分管工会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工作,联系长沙市德一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对职责范围内和分管的部门、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海军:分管行业发展指导处、联系长沙市粮食监察执法队(长沙市粮食局直属分局、长沙市粮油质量监测站)。对职责范围内和分管的部门、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钟楠: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联系长沙富湘粮食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对职责范围内和分管的部门、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委委员龙文:分管监督检查处、法规与信访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维护稳定工作。联系长沙市粮食干部职工学校。对职责范围内和分管的部门、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副调研员马立东:协助分管监督检查处、法规与信访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维护稳定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副调研员刘五强:协助分管各区、县(市)粮食局和购储与统计处工作。联系长沙长油油脂发展有限公司。对职责范围内和协助所分管的部门、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副调研员刘晓萍:协助分管人事处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和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四、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追究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执纪,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以及局领导分工和职权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分管领导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或有违反《廉政准则》等规定的行为,按照长沙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长沙市粮食局委员会

 ○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